关于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区财政决算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大石桥街道办事处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大石桥街道办事处属东坡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负责辖区内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完成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制定街道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维护辖区内社会治安和稳定,承担民政、司法、社会保障和就业、计划生育及社区服务等工作,并按要求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2014年, 我街道办事处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完成了辖区的各项基本任务及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部门概况
办事处内设机构有党政办公室、武装部、司法所、综治办、民政事务办公室、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保障和就业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宣传文化中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及财务股等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工作职能。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我街道办事处收入决算总额为991.5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91.55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42.99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公共服务专项资金。
2014年街道办事处支出决算总额为991.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71.9万元,医疗卫生12.2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2.64万元,农林水支出318.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32万元,教育支出18.3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42.9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公共服务专项资金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我街道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各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各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大石桥街道机关、下属各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5.3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1.9万元,主要用于民政事务管理、义务兵优待及农村贫困群众生活救济。
(三)医疗卫生支出12.25万元,主要用于防治防疫及计划生育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32.6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五)农林水支出318.7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的办公费、工资、保险及防汛工作支出。
(六)交通运输支出2.32万元,主要用于道安分会及协管员补助。
(七))教育支出18.35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党组织及党员的教育培训支出。
(八)公共安全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辖区治安管理支出。
附表一: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眉山市东坡区大石桥街道办事处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