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察局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察局
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监督、执纪、问责
(二)主要工作: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案件
查办、党风政风监督、信访处理、预防腐败、干部教育
二、部门概况
区纪委监察局内设办公室、干部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宣传教育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等11个职能室和1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有行政编制32名,工勤编制2名,挂靠编制人员5名,共有编制人数为39名,临时用工(驾驶员)2名,退休干部11名,遗属3人。派驻部门纪检干部47人,乡镇纪检干部40人,园区纪检干部1人。
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所列项目经费挂在我单位财政账户下进行预算和决算。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区纪委监察局(含区治理办)收入决算总额为1987.417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87.417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基本持平。
2014年区纪委监察局(含区治理办)支出决算总额为1987.41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05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万元,医疗卫生3.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68万元,教育支出34.64万元,城乡社区规划、管理与卫生支出1168.2055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基本持平。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纪委监察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察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纪委监察局机关、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8.0519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大案要案查处、派驻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等。
(二)教育支出34.64万元,主要用于:进修及培训。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地方津补贴等。
(四)医疗卫生支出3.84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医疗保险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22.68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城乡社区规划、管理与环境卫生支出1168.205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垃圾统一清运;农村保洁员补助、城区环境治理网格化管理一月一考核;乡镇、街道环境综合治理;每年每季度市“十佳”乡镇、区“五佳”乡镇、“十佳”村考核奖励;省级示范乡镇、村庄打造;省道103线路面保洁以及购买和维修垃圾集装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