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19〕16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四川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质量督查工作的通知》(川知促发〔2018〕5号)要求,区政府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对《眉山市东坡区专利资助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完善后的资助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