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责任编辑:区财政局  文章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5-10-30  点击: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

负责指导各乡镇(街道)及村民委员会(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负责及时征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按时足额支付参保人员相关待遇,保障基金的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等工作。2014年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部门概况

区居保中心现有编制18人,在编18人,临聘人员4人,设中心主任1名,内设办公室、业务股、待遇股、财务股4个股室,服务36万城乡居民。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年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收入决算总额为275.57万元,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有所削减。

2014年年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支出决算总额为275.57万元,全部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减少22.13万元,主要原因是削减了部分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眉山市东坡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开展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居保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办公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人员支出79.9万元,用于居保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

(二)公用支出25.47万元,主要用于居保中心日常办公,包含办公用品、电话费、差旅费、职工食堂餐费等。

(三)项目支出170.2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工作顺利开展。

附表一:眉山市东坡区居保中心2014年收支决算总表

附表二:眉山市东坡区居保中心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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